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赵磊;贪污;受贿;一审宣判

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赵磊贪污、受贿案一审宣判

9月22日,北京二中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赵磊贪污、受贿一案,对赵磊以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责令赵磊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追缴赵磊受贿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在案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依法予以处理。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