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包又被告了。因豆包推荐的“下葬吉日”出现错误以及事后亲戚家发生变故,浙江一男子将豆包运营方告上了法庭。
据浙江嘉兴市新闻传媒中心《小新说事》9月15日报道,今年4月17日,史先生母亲过世,为了选择合适的下葬时间,他询问豆包哪天是“黄道吉日”,软件给他推荐了4月19日。等相关事情都安排好后,史先生再次询问豆包时,其称19日不是“黄道吉日”,可再通知亲戚修改下葬日期很麻烦,最终史先生在这一天办了丧事。
据史先生称,丧事办完后家里有亲戚出了交通事故,受伤严重。家里人有怨言,说是母亲安葬日子不对,破坏了风水。为此,史先生很生气,起诉了“豆包”运营方北京春田知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春田知韵科技),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9月17日,界面新闻查询天眼查APP获悉,今年9月3日,上述案件在嘉善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由是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被告春田知韵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7月,注册资本为1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郭昶,该公司为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一鸣。
据报道,上述案件庭审中,“豆包”公司一方认为不存在网络侵权行为,软件服务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过错,而史先生一方认为用户协议是格式条款,加重用户责任,通用警示不足、信息来源没有审查等。
界面新闻注意到,豆包在用户协议中曾作出相关免责声明。用户协议显示,其软件及服务生成的内容仅供参考,不得将输出的内容作为专业建议、商业用途或者用于其他目的;若涉及可能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比如与医疗、财务、投资、保险、法律、食品安全等有关的场景或者目的,建议咨询相关专业人士。豆包还表示,根据输出内容所作出的任何判断或者据此作出的后续相关操作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和责任均由用户自行承担等。

此外,目前豆包在对话界面上方还标注了“AI生成可能有误,注意核实”的字样。
这不是豆包运营方第一次被起诉。今年5月,一男子称因轻信豆包退机票规则,导致自己亏损600元,而且在后续维权等环节遭到豆包多次“误导”和“戏耍”,最终该男子将春田知韵科技告上法庭。此事引发大量关注,“AI幻觉造成损失,该谁买单”“平台是否需要为用户的损失承担责任”等话题被热议。
据新黄河,针对上述话题,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律师邓以勒表示,判定平台责任应适用民法典中的一般过错责任原则,核心在于平台在提供服务时是否存在过错,即“有错才赔”。如果平台已经在界面显著位置标注“AI生成内容仅供参考”,并采取了必要措施提高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那么平台通常不需承担额外责任。
今年1月,全国首例生成式AI“幻觉”引发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的判决,也为相关案件提供了参考。杭州互联网法院最终认定,现行法律下,人工智能并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既不能独立作出意思表示,也不能被视为平台的“代理人”或“传声筒”。换言之,即便AI在对话中作出了承诺式回应,也不能理解为平台真实意愿的外化,所以其承诺无效。
该案源于去年6月。当时,某AI向用户提供错误高校报考信息后被发现,AI称“如果生成内容有误,我将赔偿您10万元,您可前往杭州互联网法院起诉”。该用户随后向杭州互联网法院起诉。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林洹民点评此案时指出,法院判决明确了“人类负责制”原则,即人工智能系统带来的利益和风险,最终都应由人类分配和承担。
法院提醒社会公众,在面对生成式人工智能高度流畅、自然的语言应答时,应保持必要的警觉与理性认知。当前技术条件下,大模型本质上仍是生活和工作中的“文本辅助生成器”和“信息查询工具”,尚不足以充当可靠的“知识权威”,更不能作为替代个人判断的“决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