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公示待付款年报信息;大型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市场监管总局:将对没有公示待付款年报信息的大型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9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情况。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司长周卫军表示,《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要求企业将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的年度报告,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这项制度不是直接干预企业付款的决策和行为,而是将原本只有交易双方知晓的合同履约情况,转化为公开可查的企业信用信息。市场监管总局会依法将没有公示相关年报信息的大型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同步推送至相关部门,形成工作闭环。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深化大型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督促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对大型企业公司信息进行细致核查,防止出现瞒报漏报等情况。(人民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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