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推动;龙头企业;践行;60日付现承诺

工信部:支持大型企业融资置换应付账款,及时向上下游中小企业支付现金

9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柯吉欣表示,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治理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修订出台《反不正当竞争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对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账款提出了明确要求。随着工作的推进,我们也注意到,部分大型企业在对同行“卷价格”的同时,对中小企业“卷账期”,利用其市场竞争优势地位“搞猫腻、玩花样”拉长中小企业账期。这不仅挤占中小企业现金流、影响中小企业正常运转,而且影响行业健康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阻碍国民经济畅通循环,亟需采取措施进行专项整治。

近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并公布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在深入调研和听取企业意见的基础上,针对造成中小企业回款难的堵点难点问题,以健全行业账款支付规则为基础、以加强大型企业支付行为监管为重点、以规范管理非现金支付工具为支撑、以强化资金传导效能和融资支持为保障,综合施策、协同发力,提出了4方面10条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如下:

一是健全行业账款支付规则。提出分行业明确合理账期,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完善结算支付管理规定,明确“付款四项关键要素”;要求发布大型企业及时支付倡议,推动龙头企业率先践行“60日付现承诺”。

二是加强大型企业支付行为监管。提出对故意拉长账期的大型企业开展联合约谈整治;对滥用竞争优势地位的大型企业严格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完善细化上市公司和大型企业等账款披露要求;发挥央企国企及时支付的表率作用。

三是规范管理非现金支付工具。提出规范管理电子凭证业务,将电子凭证最长付款期限压减至6个月;从严监管电子凭证服务平台,要求平台依法合规运行。

四是强化资金传导效能和融资支持。提出畅通资金传导链条;支持大型企业融资置换应付账款,及时向上下游中小企业支付现金。

《通知》特别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配合、强化上下联动,压实责任持续推进,坚持引导纠正和执法追责并举,推动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整体好转,营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互利共赢的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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