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临时用地;管理文件;修订;征求意见

自然资源部:临时用地管理文件修订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自然资源部消息,近日,自然资源部起草了《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征求意见稿》立足行业临时用地需求,认真贯彻落实新出台的《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紧扣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关于临时用地管理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临时用地适用范围、选址要求、使用期限、审批服务、土地复垦责任和监督管理,以制度规范提高临时用地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自然资源部主动适应各行业临时用地需求,持续迭代升级临时用地管理政策,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基础上,陆续印发多份临时用地管理文件,并在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文件中持续加强支持。考虑到《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于2026年11月底到期,为做好政策的有序衔接,方便基层和广大市场主体完整理解和准确把握临时用地政策要点,经深入调研,充分了解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企业、专家等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集成临时用地政策,进一步增强临时用地政策的系统性,充分释放要素保障政策红利,修订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相比2号文,《征求意见稿》主要在4个方面作了完善。一是新增临时用地类型清单,“适用”与“禁止”一目了然,方便基层、企业把握要点,便捷基层审批。二是充分释放临时用地继续、接续使用政策效应,对不满最高使用年限的临时用地项目,均可申请继续使用,累计不超过最高法定使用年限;对能源、交通、水利等长周期建设项目,作出针对性的用地规定,不同项目之间可接续使用同一临时用地,纳入国家和省级重大项目清单的,同一项目的不同施工标段也可申请接续使用,累计不超过项目立项批准的工期,最大程度节约企业重新选址的时间和土地复垦的成本,提升经济效益与土地利用效率。三是推行联动审批制度,对涉及耕地、林地、草地混合的,统一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受理,让企业只跑一个部门,提升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审批效率和审批服务温度,保障建设项目及时落地。四是积极回应企业诉求,将土地复垦保证金调整为土地复垦费用,确保专款专用,按复垦进度提取费用,并支持使用银行保函的方式代替预存土地复垦费用,大幅度减少企业资金压力。

此外,《征求意见稿》在释放政策红利的同时,强调必须坚守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的底线,落实中央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接续使用变相永久占用,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复垦还地,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自然资源部将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认真梳理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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