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港交所前副总裁;防贿条例;贪污调查;提交财产声明;起诉;财产声明

香港廉政公署:起诉港交所前副总裁涉嫌不遵照《防贿条例》就贪污调查提交财产声明

9月10日,香港特区廉政公署公告称,昨日(9月9日)落案起诉一名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前副总裁,控告他涉嫌在一宗正在进行的贪污调查中,不遵照廉署根据《防止贿赂条例》获法庭命令而发出的通知书,就其个人财产等资料提交法定声明。汤宝衡,39岁,港交所前副总裁,被控一项不遵照根据《防止贿赂条例》第14(1)条所发出的通知书办理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14(4)条。他获准予保释,明日(9月11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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