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商协会;东方金诚;警告

交易商协会对东方金诚予以警告

9月8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披露自律处分信息。经查,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定的行为:

一是违反评级独立性要求,营销人员在某项目中多次参与发行人为获取高信用级别而组织的资产整合商议,所筹划的资产整合方案明确影响了评级结果;二是部分模型指标打分理由相互矛盾,不充分、不客观;三是未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中关于营销制度、客户信用风险监控处置的要求,合规监督机制落实不到位;四是尽职调查访谈混淆评级对象,部分记录错误、相互套用,对部分评级指标未按自律规则要求充分搜集必要信息。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对东方金诚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营销合规管理、尽职调查等方面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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