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使馆;泰国政府;免签入境停留期限;中泰双边免签协定

中使馆:泰国政府调整免签入境停留期限不影响中泰双边免签协定

据“中国驻泰国大使馆”公众号消息,近日,泰国政府发布公告,调整免签入境停留期限,相关规定将于2026年9月15日起实施。中国驻泰国使馆经向泰方有关部门了解核实,现提醒如下:

一、泰方此次调整不影响中泰双边免签协定。泰方取消的是此前面向包括中国在内的93个国家和地区实施的单方面停留期60日免签政策。2024年3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泰王国政府关于互免持普通护照人员签证协定》继续有效。

二、根据有关协定,中国公民持有效护照赴泰仍可享受免签待遇。自2026年9月15日起,以旅游、探亲及其他符合协定规定的事由,持公务普通护照、普通护照的中方人员仍可免签入境泰国,单次停留不超过30日(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

三、免签不等于无条件入境。拟入境泰国从事工作、学习、新闻报道、定居等须事先批准的活动以及拟在泰停留超过30日的,须在入境泰国前办妥相应签证。入境时请确保护照有效期符合泰方要求,并按规定完成泰国电子入境卡申报。请遵守泰国移民法律法规及获准停留期限规定,切勿逾期居留或从事与入境事由不符的活动。

中国来泰公民如需领事协助,请联系: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

+86-10-12308

+86-10-65612308

驻泰国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66-2-245-7010

驻清迈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66-53-280-618

驻宋卡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66-81-766-5560

驻孔敬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66-80-936-6070

驻宋卡总领馆驻普吉领事办公室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66-94-595-6158

泰国报警电话:191

泰国旅游警察:1155(提供中文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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