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原副校长任羽中;一审被判8年;受贿3195万;主动投案构成自首

北京大学原副校长任羽中一审被判8年:受贿3195万,主动投案构成自首

任羽中曾是北大首位“80后”副校长。
北京大学原副校长任羽中;一审被判8年;受贿3195万;主动投案构成自首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6年8月24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北京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任羽中受贿案,对被告人任羽中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六十万元;对任羽中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简历显示,任羽中,男,汉族,1980年1月生,四川资阳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研究员。

任羽中1998年考入北京大学后就读于国际关系学院国际政治专业,后被保送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中外政治制度专业研究生。研究生毕业后,任羽中留校工作。

任羽中曾任北京大学党办校办秘书室主任、党委政研室副主任、政策法规研究室副主任、党委政研室常务副主任,2017年9月,任北京大学政策法规研究室(党委政研室)主任。2019年7月,任羽中开始担任北京大学人事部部长、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人才交流与培训中心主任(兼)、师资人才办公室主任(兼)。2020年,他出任北京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后任北京大学党委常委兼任秘书长、党委宣传部部长、新闻发言人、融媒体中心主任、社会学系党委书记等职。

2024年3月,任羽中升任副校长,成为北大首位“80后”副校长。2025年9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北京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任羽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12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任羽中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称,经查,任羽中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毫无纪法底线,公器私用,“靠校吃校”,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教育培训、升学就业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6年6月5日,丹东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任羽中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任羽中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院最后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5年,被告人任羽中利用担任北京大学党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北京大学人事部部长,北京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北京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教育培训、升学就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195万余元。

丹东市中院认为,被告人任羽中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任羽中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对其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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