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林集团8月16日公告,公司收到主管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公司缴回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不符合享受即征即退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已退税款。《税务事项通知书》不涉及行政处罚事项,公司初步估算缴回税费金额约为2,700万元。公司将开展进一步核算工作,具体金额以后续实际缴纳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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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林集团8月16日公告,公司收到主管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公司缴回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不符合享受即征即退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已退税款。《税务事项通知书》不涉及行政处罚事项,公司初步估算缴回税费金额约为2,700万元。公司将开展进一步核算工作,具体金额以后续实际缴纳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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