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南新;信息披露违规;湖南证监局;警示函

ST南新:因信息披露违规等,湖南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

ST南新8月13日公告,公司于今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2021年公司未及时对退货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导致虚增2021年营业收入525.63万元、利润总额157.32万元,虚减2022年利润总额157.32万元;2024年未及时对应收账款折价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导致虚增2024年营业收入1156.33万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杨文逊、时任董事长胡新保、时任总经理张世喜、时任财务总监李亮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杨文逊、胡新保、张世喜和李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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