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石化;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荣盛石化: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荣盛石化8月13日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现任职工董事俞凤娣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不符合职工董事任职条件。上述情形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无公司职工代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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