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利益输送;新菲光;新思考

欧菲光:公司不存在向新菲光、新思考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况

8月9日,欧菲光在深交所发布澄清公告,针对8月6日前后个别媒体报道的《欧菲光遭举报!实控人蔡荣军被指设体外公司掏空上市公司资产》进行回应。欧菲光谨此澄清:公司不存在向新菲光、新思考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况。公司与新菲光、新思考在研发投入及经营管理模式上相互独立,不存在人员混同或成本分摊不透明等问题。公司未为新菲光生产或代工该报道所述光模块光学组件、玻璃桥、精密结构件等产品,不存在人为压低公司零部件售价、向新菲光转移利润的行为;公司与新菲光近三年仅在2023年发生出租厂房的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存在其他形式的关联交易。公司与新思考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为采购马达产品,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技术无偿输送、成本转嫁及资金占用等情形。针对相关不实报道及误导性信息,公司已报案并采取必要法律及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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