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星农;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ST星农: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ST星农8月6日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公司对结构件业务及项目制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调减2025年一季报营收和营业成本2156.35万元、半年报营收和营业成本4648.88万元、三季报营收和营业成本6818.12万元,导致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何德军、总经理郑斌、财务总监吴海娟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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