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徽酒;补缴税款;滞纳金8381.81万元;不涉及行政处罚

金徽酒: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8381.81万元,不涉及行政处罚

金徽酒7月31日晚间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徽县税务局伏镇税务分局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根据通知书,公司及子公司需补缴消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各项税费6985.09万元,需缴纳滞纳金1396.72万元,合计8381.81万元。本次补缴税款事项不涉及行政处罚。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完毕。上述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将计入公司2026年度当期损益,预计减少公司2026年度合并报表的净利润7499.82万元,最终以202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本次补缴税款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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