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7月30日公告,公司董事长郜洪青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不超过1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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