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华商报大风新闻 毛蜜娜 刘芙蔓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独居空巢老人增多,传统的监护制度面临现实挑战,作为新法律制度的意定监护由此进入公众视野。
何谓意定监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明确,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连日来,记者联系了政府相关部门,相关律师及公证部门,了解陕西及西安意定监护制度的进展。调查中发现,意定监护在陕西知晓度不高,相关案例也较少。
采访中,多名受访者表示,推动意定监护在陕西落地,需要多个部门联动起来,有政策,有细则,有监督,才能保证被监护者的权益最大化。

新闻背景
上海“意定监护”有法可依
上海是全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且老龄化程度最深的超大城市。2025年12月,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实施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2026年7月10日,出台了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的老年人意定监护示范文本《上海市老年人意定监护工作指引(试行)》(附老年人意定监护协议示范文本)和《关于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老年人组织、养老服务机构等参与见证老年人〈意定监护协议〉签订过程操作指引(试行)》。
本地进展
陕西正在推动试点落地
意定监护的核心,是让成年人在意识清醒时,能提前指定自己最信任的人,在自己未来失能后,由这个人来替自己做主。一个完整的意定监护流程,可以分为“事前筹备”“事中签署”“事后启动与监督”三个阶段。
那么,陕西及西安的意定监护目前进展如何?记者从陕西省民政厅获悉,目前意定监护正在积极推进试点工作。记者多方了解后获悉,西安市民政局正在计划开展意定监护试点工作,此前已经与司法部门及公证部门进行了深度沟通,此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据悉,前不久,西安市公证处举办了“深耕涉老服务,共筑幸福晚年——聚焦银发群体需求,构建涉老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保障体系”专题座谈会。西安市司法局、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西安市公证处以及相关律师参与座谈,座谈的内容涉及意定监护。
座谈会上,各单位围绕涉老法律服务工作依次进行经验分享。西安市公证处现场发布《自然人全生命周期公证服务指南》和《老年人全场景养老公证服务指南》。两份指南全面覆盖养老照料、财产处置、遗产传承等关键场景,统一了西安市涉老公证标准化办理流程,为老年人办理公证事项提供了清晰指引。
在自由交流环节,参会人员还围绕“多方协同,共筑老年人权益保障防线”核心议题畅所欲言,结合各自职能探讨跨部门资源互通、阵地共享、联合服务的具体路径,提出多项可落地的协作举措。
公证建议
陕西意定监护咨询量大但真正办理并不多
公证部门是意定监护制度及案件中重要的一环,日前,记者采访了汉唐公证处业务三部部长、公证员李鹏飞。据他介绍,汉唐公证处是目前我省唯一一家可以承办意定监护案件的公证机构,而意定监护在实际操作中也面临着一些实际问题。
面对记者“汉唐公证处近几年在意定监护方面业务量如何?是否有典型案例?”的询问,李鹏飞说:“从目前的实践来看,老年人意定监护的咨询量大约每年有约80-100件,但最后真正办理的案件并不多,每年都是个位数。具体原因在于,目前该意定监护制度的法律规定较为原则,很多老年人对‘监护’的概念理解也有很大偏差,并将照管、看护、医疗辅助、养老服务等概念与监护概念进行了混淆。在咨询过后发现,很多老年人真实需要的不一定是意定监护,而是应使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法律制度解决问题。”
办理意定监护存在痛点及难点
在实践中,办理意定监护业务是否存在痛点和难点?
李鹏飞回答:“主要集中在法律关系梳理、意定监护的登记(核验)、相关使用部门对意定监护的认可、人身监护和财产监管如何分离,以及其他公证机构参与度较低几个问题。”
其一,很多老百姓对监护制度的理解有偏差,一些问题实际上并不是监护问题,而是遗嘱(赠)、遗赠抚养协议、身份关系的构建等其他问题,因此实践中第一要务是梳理清楚当事人的需求,以及需要具体使用什么法律制度;
其二,目前没有官方的意定监护登记(核验)平台,从而使得使用部门(如医院、银行、不动产登记部门)很难自行判断意定监护的真伪性、合法性、有效性;
其三,部分使用部门基于原有法律框架的理解,在实践操作中很难认可意定监护。比如作为医院而言,如果监护人现在需要替被监护人做出重大的医疗决策(放弃抢救、重要治疗方案决策等),当法定监护人(比如身处国外的子女)与意定监护人(比如共同生活相伴多年的朋友)意见相左时,医院很难直接依据意定监护协议认可意定监护人的意见;
其四,监护过程中如何保护好被监护人的合法财产权益,防止监护人滥用权力处分被监护人财产。
李鹏飞说,针对意定监护,近几年来,汉唐公证处和其他相关行业和部门,如福利养老协会、养老机构、民政部门养老工作处共同对意定监护进行宣传,让更多的老年人知晓这项制度,真正了解意定监护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从而对老年人的需求进行更加精准的靶向对接。
这些人群适合办理意定监护
哪类人群适合办理意定监护?李鹏飞表示,对自己监护和养老有自我规划的人,孤寡老人,失独家庭,再婚老年人,没有法定监护人的老年人等。法律上并未规定禁止性条款,这意味着只要有需要,任何一个成年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都可以设定意定监护。
办理意定监护需要什么程序?李鹏飞说:“目前意定监护的法律规定较为原则,也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定程序。但在司法实践中已经逐渐形成了这么一个脉络,即意定监护协议公证-被监护人行为能力降低(监护事由的出现)-临时监护启动-启动宣告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定程序-监护启动(如有意定监护监督人则监督事务同步启动)-履行监护职责(持久过程)-监护问题纠正(如出现被监护人合法权益被监护人侵害的问题,可启动监护撤销、更换监护人、监护人赔偿责任等)-被监护人行为能力回复或死亡监护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