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印发方案;向县放权;经济大县;省级管理权限;市级管理权限

湖南省印发方案“向县放权”,经济大县获省级或市级管理权限

法律法规未禁止且县级能有效承接的事项应放尽放。
湖南省;印发方案;向县放权;经济大县;省级管理权限;市级管理权限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据湖南省发改委网站2026年7月20日消息,湖南省发改委近日印发《湖南省“向县放权”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明确对经济大县依法赋予省级或市级同等管理权限,坚持宜放则放,法律法规未禁止且县级能有效承接的事项应放尽放。

《方案》聚焦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和基层治理活力,依法依规向县一级下放权力、赋予资源,推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增强县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自主权与决策能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与营商环境水平,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方案》,湖南省本级“向县放权”事项目录共涉及13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房屋面积管理及房产测绘成果审核、备案”等事项直接下放至经济大县;省交通运输厅将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等6项事项直接下放至经济大县;省水利厅将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一、二、三级堤防工程)等事项直接下放至经济大县;省林业局将矿藏勘查、开采及其他工程建设占用林地审核(林地面积1公顷{不含1公顷}以下)等4项事项,分别以委托下放或直接下放方式下放至相关县市区。

《方案》同时要求,针对《省本级“向县放权”事项目录》,承接县(市、区)自事项目录公布之日起30日内制定承接工作方案,明确审批监管部门及职责,细化监管措施,规范办事指南,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网上办理、一网通办,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

该《方案》还列出了建议市级“向县放权”的20项事项目录,涵盖发改、自然资源、住建、交通、卫健、林业、市场监管等领域,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不含两高项目)、消防验收(区建区管项目)、食品(不含特殊食品)生产许可核发(限低风险)等事项。

为落实“向县放权”,湖南省将加大财力下沉力度,支持县级根据承接权限情况,动态调整充实县级关键岗位力量,按照“以事定钱”原则,结合财力情况,将所需资金列入预算,推进财力、人力与事权相匹配。

湖南省发改委将对下放权限施行动态调整优化。根据评估结果、法律法规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承接困难、运行不畅、效果不佳的权限予以优化、暂停或收回。对基层合理新需求经论证后及时增补,确保放权务实管用。

近年来,为充分激发县域发展动力活力,多省份推进放权赋能改革,启动了“向县放权”行动。2022年10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其中提出,通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汇总梳理县(市)权限需求,聚焦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完善基层治理、更好服务群众,赋予县(市)第二批86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2023年9月,广东省发布《关于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将60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有关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实施,涉及了14个省直部门,涵盖投资、用地、用林、交通、生态环保、文化旅游等领域。这是广东首次从省级层面系统性直接面向县(县级市)开展批量放权改革。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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