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3家国企被上交所予以书面警示,均涉未及时披露债务逾期事项

陕西省西咸新区3家国企被上交所予以书面警示,均涉未及时披露债务逾期事项

3家企业为空港新城开发集团、秦汉新城开发集团、泾河新城开发集团。

据财联社消息,上交所发布多个书面警示决定,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披露2024年4月至2026年4月期间合计16.41亿元的债务逾期事项以及2024年12月至2026年4月期间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违反相关规定被警示;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未及时披露2025年2月至2026年2月期间合计21.81亿元的债务逾期事项及2026年1月至4月期间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违反规定被警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披露2025年12月至2026年3月期间合计4.02亿元的债务逾期事项,以及2025年4月发生的达到临时信息披露标准的重大诉讼事项,违反规定被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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