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组合拳”防控伤医和医闹 专家建议实行院长责任制

对于《意见》发布的内容,邓利强认为“特殊人群就医接诊制度”和“将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可堪称为亮点,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近年来,“伤医”“医闹”事件不断涌入大众视野。从各级政府到医疗机构都在设法解决这个令人头疼的难题。

7月1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严密防控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下称《意见》)。其中,根据《意见》,医疗机构需建立特殊人群就医接诊制度,遇有醉酒、精神或行为异常患者就诊,要安排保卫人员陪诊,一旦出现突发情况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医务人员及患者安全。同时,《意见》还建议将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这并非国家层面首次对打击防范“医闹”“伤医”事件作出部署。此前在2015年11月日,“医闹”行为已经正式入刑。

2016年3月,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 、司法部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健全警医联动机制,对 “伤害医务人员”“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致使医疗无法进行”等行为要严厉打击。尤其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坚决果断制止,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不得拖延、降格处理。”

同年6月,国家卫计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等9部门宣布自2016年7月起,开展为期1年的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这份文件可以看出过去的一系列措施初现成效”,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邓利强向界面新闻表示,过去所发布的文件其主轴为“严密打击”,此次出台的这份《意见》,其主轴在于“严密防控”,“工作端口的前移,意味着过去的严厉打击是有效果的,医生们总体的执业环境得到了改善,而为了进一步减少偶发的伤医事件,就要进行严密的防控。”

对于《意见》发布的内容,邓利强认为“特殊人群就医接诊制度”和“将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可堪称为亮点,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保卫人员陪同醉酒、精神或者行为异常患者就诊,在国外也有先例。”邓利强表示,安保人员进行陪同就诊,不但从震慑或者规劝方面都能起到有效的作用,一旦患者试图伤害医生时,安保人员可以即使制止,减少对医生的恶性伤害。

而对于将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邓利强表示,过去一些伤医事件并非深思熟虑策划,而是激情爆发。“比如早先杭州一位银行科长殴打医护人员,事后他也表示后悔,但在当时他为什么还这么做呢?因为他并不觉得这会付出什么代价,”邓利强表示,一旦将其行为与信用体系相联系,使其意识到其行为会给自己带来严重后果,也能起到有效的防范作用。

国家层面连年来关注“医闹”“伤医”事件并出台诸多政策和文件,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

2015年,中国医师协会曾发布《中国医师执业状况白皮书》,白皮书将2009年、2011年及2014年三次医师执业状况调研结果进行了综合分析。调查显示,近6成的医务人员受到过语言暴力,13%的医务人员受到过身体上的伤害。

而层出不穷的“伤医”事件则直接导致越来越多的医生对执业环境不满,根据《白皮书》显示,中国医师工作的压力主要源于医疗行为产生的工作量大、医疗纠纷多、患者过高的期望以及伤医事件频发,而有近7成医务人员不希望子女学医。

“根据我观察和了解到的情况,这种情况目前得到了改善,”邓利强称,在两三年前,每年发生上千起达到行政拘留程度的伤医事件。而在各项措施实施后,“医闹”“伤医”事件大幅锐减。

“虽然现在还是有偶发的事件发生,但不能否认这些措施的有效性”,邓利强告诉界面新闻,之所以还会有个别事件发生,在于长期以来对医护人员不尊重的惯性使然。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太刚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伤医辱医事件之所以成为当今中国社会常态之一,主要是全社会对伤医辱医的同情与宽容,导致了对伤医辱医的纵容。

在邓利强看来,医患之间发生冲突,并不仅仅是患者、医生和医院的事,涉及整个医疗体系,比如长期以来体现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缺失、医疗资源分配不合理、就诊无序等,“是整个体系的问题,而不能一味指责末端的人”,邓利强强调。

然而,要从根源上解决问题,邓利强表示还需要一段时间。

除此之外,邓利强建议,在目前已有的措施之外,有关部门还可考虑两项措施。

一是确立院长责任制。“一旦出现医护人员轻伤以上事件,对院长进行就地免职”,邓利强表示,此种做法可以强化院长对防范“伤医事件”的重视程度。“个别院长对此事并不重视,当发生医生被伤害事件后,他们认为只需要安抚一下就行,并不去考虑如何进行防范和阻挡。”

二是“伤医入刑”,即“只要是在医疗场所实施暴力,无论是否对医护人员造成故意伤害罪规定的轻伤程度,都用刑法来管制”。这是邓利强与中国医师协会过去两年间一直力推的工作。“与医闹入刑不同,医闹入刑是对医疗秩序的维护,伤医入刑是对具体人的执业安全的维护”,邓利强表示。

在去年接受采访时,邓利强曾表示,“伤医入刑”的难点在于立法技术问题,由于暴力伤医行为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严重可导致犯罪,但什么情形下是犯罪、具体如何界定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但是今天,邓利强告诉界面新闻,上述专业技术问题已经得到解决。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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