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胡光宇;贪污罪;一审获刑13年

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原副司长胡光宇犯贪污罪一审获刑13年

6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原副司长胡光宇贪污案,对被告人胡光宇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追缴在案的财物返还被害单位,并向胡光宇继续追缴违法所得用于返还被害单位,不足部分责令继续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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