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下午,湖南张家界市足球队与广东铭途足球队梯队在广州市进行交流赛过程中,双方球员发生言语争执并升级为肢体冲突。6月26日晚,广东足协、湖南足协公布对相关涉事人员的处罚决定。
广东足协通报:对直接责任人黄海文处以禁业三年的处罚;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领队和教练员处以禁赛六个月的处罚;责令负有主体责任的广东铭途足球俱乐部向上级主管部门做深刻检查,并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涉及冲突的广东铭途U16梯队1号球员、10号球员做出深刻检查,在队内进行批评教育。
湖南足协通报:对张家界足球队11号球员李力行处以禁赛12个月的处罚;对张家界足球队1号球员张帅、10号球员曹志、20号球员韩沛江处以禁赛6个月的处罚;责令张家界足球队球员33号作出深刻检查,在队内进行批评教育;对张家界足球队领队陈娜、随队翻译刘鑫一、现场教练员石海军处以禁赛6个月的处罚;责令张家界足球队向上级主管部门作深刻检查,并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张家界市足球运动协会向上级主管部门作深刻检查,并给予通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