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敏电子;控股股东;实控人;减持;3%公司股份

博敏电子:控股股东、实控人拟合计减持不超3%公司股份

博敏电子6月26日公告,徐缓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谢小梅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减持期间如下:在任意连续90日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股东徐缓与谢小梅为夫妻关系,两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且为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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