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汽车;上汽集团;新设合营企业;公示期

大众汽车与上汽集团新设合营企业案进入公示期

6月25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显示,大众汽车股份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进入公示期,公示期为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7月3日。根据简易案件公示表,大众汽车股份公司(“大众公司”)通过其子公司奥迪股份公司、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汽集团”)签署《股东协议》,双方将新设一家合营企业。合营企业将主要面向合营方及其关联实体提供纯电动乘用车工程服务。交易后,奥迪股份公司将持有合营企业41%的股权,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合营企业10%的股权,上汽集团将持有合营企业49%的股权,大众公司与上汽集团将共同控制该合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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