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9部门;汽车租赁;电池营运主体;贷款贴息政策

商务部等9部门: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租赁及电池营运主体享受贷款贴息等政策

6月23日消息,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培育壮大汽车后市场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出,推动汽车租赁创新融合发展。

支持汽车租赁产业融合升级。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推动租赁企业与汽车产业深度融合,通过集采、回购、二手车经销、二手车出口等模式打通产业链。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租赁及电池营运主体享受贷款贴息等政策。

提升汽车租赁供给能力。鼓励汽车租赁企业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发展,完善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网络,支持“异地还车”“以租代购”等多元化服务模式创新,以及汽车租赁保险产品创新,完善保险服务,降低消费者用车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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