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城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涉3000万元委托贷款纠纷

昆明城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涉3000万元委托贷款纠纷

昆明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未履行3000万元委托贷款判决,于2026年3月24日被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月22日,昆明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公告称,其企业本部于2026年3月24日被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该事项源于2023年1月4日的一笔委托贷款纠纷。当时,重庆卓务实业有限公司通过昆明市呈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昆明新都投资有限公司发放3000万元贷款,期限至2024年4月4日,年利率8%。法院判决昆明新都投资有限公司偿还本金及自2023年9月21日起的利息,昆明城建承担连带责任。

由于未按判决支付本息及相关费用,重庆卓务实业有限公司申请将昆明城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目前,昆明新都投资有限公司正积极沟通,争取撤销该失信事项。

昆明城建表示,全体董事及同等职责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将按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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