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商务局发布《关于扩大实施潍坊市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品类补贴活动的公告》,将按照山东省统一的品类和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含集成灶)、净水器、洗碗机、助听器、扫地机器人(含洗地机)、助行类外骨骼机器人、智能马桶等产品给予补贴。
个人消费者在潍坊市内购买上述补贴品类产品,按扣除各环节优惠后的最终销售价格15%给予补贴;每人每个品类限补1件,单件补贴最高不超过1500元,补贴产品收货地须为潍坊市行政区域内。
关于扩大实施潍坊市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品类补贴活动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消费函〔2025〕697号)及山东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商字〔2026〕46号)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质效,在落实国家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的基础上,现对潍坊市扩大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品类补贴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2026年6月18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或国家、省、市安排截止时间结束。

二、补贴对象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消费者。
三、新增补贴品类和补贴标准
(一)新增补贴品类
按照全省统一的品类和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含集成灶)、净水器、洗碗机、助听器、扫地机器人(含洗地机)、助行类外骨骼机器人、智能马桶等产品给予补贴。
(二)补贴标准
个人消费者在潍坊市内购买上述补贴品类产品,按扣除各环节优惠后的最终销售价格15%给予补贴;每人每个品类限补1件,单件补贴最高不超过1500元,补贴产品收货地须为潍坊市行政区域内。
(三)商品要求
补贴商品须具备13位国标商品编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附完整合格证明;涉及能效、水效标识的品类,须为中国能效/水效1级,且已在中国能效(水效)标识网完成备案。
四、参与主体
建立统一规范、“有进有出”的参与主体库,实行动态管理。消费者和参与主体可通过市商务局网站实时查询,也可在“鲁换新”小程序“参加活动商户查询”选项进行查询。
五、补贴资格申领及使用
政策实施期间每天9:30发放补贴资格。
(一)补贴资格申领
消费者登录“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或电脑端)“高效办成一件事”特色专区,通过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申请“一件事”在线办理,选择“潍坊市”专栏,进行实名认证,系统校验资格成功后,在地方自主品类补贴专区领取补贴资格。
消费者也可在云闪付等APP中搜索“鲁换新”小程序或扫描活动参与主体门店张贴的“鲁换新”小程序二维码进入“鲁换新”小程序,选择“潍坊市”专栏,进行实名认证,系统校验资格成功后,在地方自主品类补贴专区领取补贴资格。
消费者根据购买品类领取相应补贴资格,每个品类可领取1个补贴资格,补贴资格可通过“鲁换新”小程序“补贴资格券状态”查看。
(二)补贴资格有效期。补贴资格于每次申领成功后至次日24时有效,过期可再次申请。每个品类最多可申领2次、核销1次。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享受补贴1件。补贴资格核销最晚截止日期为活动结束日期。
(三)补贴资格核销。消费者在活动参与主体的门店核销补贴资格,购买政策适用产品,以支付立减方式享受补贴。因消费者个人原因产生退换货的,退换货视为已使用补贴资格。
(四)支付立减。在订单支付环节,通过“鲁换新”小程序“补贴券状态查询”项下选择对应品类的补贴资格,填写详细收货地址,出示并核销补贴资格,按商品对应的补贴比例立减相应金额。
六、注意事项
1.消费者在领取潍坊市补贴资格后,无法在其他地区再次领取该品类补贴资格。补贴资格申领人、付款人、收货人须保持一致,同一消费者每类商品只能核销1次,成功核销后即失去该类产品领取资格。
2.消费者应按照《潍坊市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实施细则》要求,提供必要的个人真实信息,配合参与经营主体做好订单提报信息收集工作,且有义务配合政策实施部门及第三方审核机构的订单审核、抽查、实地核验等工作。
3.参与补贴的产品必须单件下单并结算,否则无法享受政府补贴。
4.安装类家电产品自销售之日起,应在15日内完成安装及消费者签收。如消费者因房屋装修等特殊需求需延期送货,延期期限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90天,且延期后的送货时间不得超出活动结束日后的15天范围。
5.消费者和商家参与补贴活动即视为已熟知并遵守活动规则。对活动中利用各种不正当手段骗取或套取补贴资金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先涨后补、退货不退补、一机多卖等行为),将取消其补贴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电话
市商务局和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设立咨询服务和投诉举报电话:
奎文区:0536-6703525
潍城区:0536-5278361
坊子区:0536-7638926
寒亭区:0536-3073586
青州市:0536-8015605
诸城市:0536-3076338
寿光市:0536-5272915
安丘市:0536-5277246
高密市:0536-3071298
昌邑市:0536-6701465
临朐县:0536-6707203
昌乐县:0536-8018508
高新开发区:0536-8191311
滨海开发区:0536-5270190
综合保税区:0536-6709667
峡山开发区:0536-5279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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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商务局:0536-5576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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