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尚股份;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原尚股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原尚股份6月16日公告称,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因2025年半年度和三季度将部分应以净额法核算的收入按总额法核算,导致多记收入0.2亿元、0.91亿元,多记营业成本0.2亿元、0.91亿元,对利润总额无影响。公司董事长余军、财务负责人黄秋娜被指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公司已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并将按要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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