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6年6月15日发布《上证公监函〔2026〕0103号》,对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宿迁联盛,代码:603065)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谢龙锐予以监管警示。
事件起因系公司于6月9日公告拟与朱蓉辉及汇智光芯人工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从事磷化铟衬底研发与产销,并称项目建设周期为10个月、预期达产年产能12万片6英寸磷化铟衬底。但经监管问询,公司6月13日回复披露:汇智光芯仅为无实际业务的持股平台,截至2026年3月31日净资产为-21,287.85元,已资不抵债,员工为零;所称‘10个月建设周期’仅指固定资产投资阶段预估用时,未涵盖立项、环评、安评等前置审批,亦不含工艺调试、试生产、客户验证等关键环节,无法保障如期达产或产生收益。
鉴于磷化铟衬底属市场热点概念,公司未如实披露合资方真实状况及项目重大不确定性,风险提示严重不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可能误导投资者。上述行为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多项规定。谢龙锐作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未能勤勉履职,负有相应责任。
依据相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公司及谢龙锐予以监管警示,并要求其在收到决定书后1个月内提交由全体董事及高管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全面排查信息披露与规范运作隐患,切实提升合规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