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1日,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000860.SZ)发布公告称,公司分公司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鹏程食品分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顺义区生态环境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因2026年4月9日现场检查发现,鹏程食品污水总排口总磷有效日均值达9.43mg/L,超出排污许可证规定的8.0mg/L排放限值,超许可排放浓度0.178倍,当日非停排时段累计排放废水562.5吨,被处以25万元罚款。
处罚依据为《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公司表示,管理层高度重视,已要求鹏程食品积极配合整改,全面排查污水治理设施,强化日常巡检及运维管理,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将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