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雅仕;信息披露不准确;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上海雅仕:因信息披露不准确,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上海雅仕6月10日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张青、吴宏艳、金昌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2024年至2025年对于部分供应链执行贸易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导致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时任总经理张青对公司2025年半年报披露不准确负有责任,公司时任总会计师吴宏艳、时任董事会秘书金昌粉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责任,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张青、吴宏艳、金昌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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