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集团;附属公司;补缴税款;滞纳金约3亿元;不涉及行政处罚

阅文集团:附属公司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约3亿元,不涉及行政处罚

6月3日晚间,阅文集团在港交所公告,公司一家附属公司根据税务局的通知就其与新疆霍尔果斯附属公司相关的涉税风险开展了自查。经自查并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该附属公司需补缴2020年至2022年企业所得税税款及滞纳金合计约人民币3亿元,该事项不涉及行政处罚。公司对上述事项高度重视,截至本公告日期,该附属公司已完成该等税款缴纳。该等税款将计入公司2026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减少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盈利约人民币3亿元。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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