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消息,西安沣东控股有限公司、宝鸡市投资(集团)因未于法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被予以书面警示。
西安沣东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21年9月至2025年7月发行了21沣控债、25沣控04等公司债券,上述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挂牌转让。经查明,发行人未于法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迟至2026年5月1日才予以披露。
宝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24年3月至6月发行了公司债券24宝投01、24宝投02、24宝投03,上述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挂牌转让。经查明,发行人未于法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迟至2026年5月1日才予以披露。
发行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债券业务中心对西安沣东控股有限公司、宝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予以书面警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