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境外机构;境内非法开户;境内非法交易服务;2年集中整治期;清理非法存量业务

证监会:严禁境外机构在境内非法提供开户和交易服务,设置2年集中整治期清理非法存量业务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答记者问时表示,为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在总结前期整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整治方案》。与前期整治工作相比,本次整治更加突出全链条治理,取缔要求覆盖营销招揽、开户、处理交易指令、资金划转等各业务环节,严禁境外机构以任何形式在境内非法提供开户和交易服务,并设置2年集中整治期清理非法存量业务,坚决将此类非法跨境经营活动逐出境内市场。更加突出部际央地协作和跨境监管合作,整治措施覆盖证券监管、外汇管理、银行监管、网络管理、犯罪打击等多个领域,全面提升整治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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