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城市金融看陕西 宋菲菲
随着2025年年报披露集中期到来,监管对财务造假及审计失职的“零容忍”态度依然严厉。
近日,陕西证监局针对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爱科赛博)2024年年报数据披露违规问题,接连下发两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责令改正与出具警示函措施,同时对其年报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文简称中汇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亦予以警示。
上市公司:因考核压力“提前确认收入”,业绩变脸
陕西证监局日前披露的陕证监措施字〔2026〕15号决定书显示,爱科赛博存在两大核心问题:财务核算不规范与内部控制缺失。

经查,爱科赛博2024年个别业务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政策的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直接导致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相关季报、半年报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这一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更引人注意的是,其内控形同虚设。监管调查发现,该公司个别员工为实现部门绩效考核要求,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下,竟自行填制签收单、验收单等单据。警示函指出,这反映出该公司未能建立符合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的内部环境与沟通机制,内部监督流于形式。
根据违规事实,陕西证监局决定对爱科赛博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同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白小青、财务总监苏红梅因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负有主要责任,被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面对监管处罚,爱科赛博于4月21日发布公告,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追溯调减2024年度营业收入3691.97万元,调减利润总额597.33万元。
中介机构:中汇所审计“走过场”,未识破明显异常
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爱科赛博的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也未能幸免。

陕西证监局4月20日公布的陕证监措施字〔2026〕17号决定书显示,中汇所在执行爱科赛博2024年年报审计项目时,存在审计程序严重不到位的“三大漏洞”:
销售及收款循环控制测试执行不到位:审计人员在对“对账与调节”这一关键控制点进行测试时,仅翻阅了内部调账凭证,却未核查与客户对账的原始材料。特别是针对爱科赛博第一大客户通过供应链管理平台进行交易的情况,审计组竟未对该平台进行了解和关注。
未对收入细节测试的异常情况采取进一步审计程序:在收入细节测试中,尽管项目组抽取了凭证,但忽视了单据格式与以往习惯不一致、单据流转时间存在明显差异、发货地址与收货地址临近等多项异常情况,未采取进一步审计程序。
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针对回函不符的情况,审计底稿中的差异调节表信息与询证函不符,且仅简单备注“估计客户入账时间差异”,缺乏实质性核实过程。
鉴于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陕西证监局决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潘玉忠、马东宇、庄任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次陕西证监局在同一个月内连续发布涉及同一家公司的两份罚单,体现了当前“一案双查”的监管高压态势——即既追究上市公司的主体责任,也倒查中介机构的履职尽责情况。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如何在追求业绩增长的同时守住合规底线,仍是所有“关键少数”需要深思的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