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某;前公司;劳动争议案;择期宣判;不接受调解

崔某与前公司劳动争议案将择期宣判,双方不接受调解

4月23日下午2点,备受关注的女高管崔某与前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八里台人民法庭再次开庭。

当天下午1点30分左右,崔某与丈夫抵达法庭所在地,多家媒体记者随即对当事人进行采访,询问其庭审准备情况。

崔某介绍:“此次开庭,法庭将审理我的精神工伤待遇到底应该以什么标准来赔?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医疗费、一次性伤残待遇、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等共计250万。职工遭受工伤后企业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以及企业在我的停工留薪期强制开除,是否构成违法解除等共计13项诉请。”

随后,崔某与丈夫进入法庭。

据了解,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此次庭审为不公开审理。庭审期间,原被告双方围绕相关诉求进行举证质证、提交证据材料并展开辩论。

当天下午5点10分左右,庭审结束,双方表示不接受调解,法庭将择期宣判。(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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