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草湖市;新设

新疆新设草湖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4月17日发布: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县级草湖市。草湖市人民政府驻草湖镇。草湖市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管理方式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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