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药业4月15日公告,公司分公司金陵制药厂近日收到国家药监局下发的《药品上市申请不予批准通知书》,其申报的碳酸司维拉姆干混悬剂(化学药品3类)上市申请未获批准。不予批准的原因为现有资料不能支持该药品体外生物等效性结论。截至目前,该项目累计研发投入约414.53万元,其中研究费用120.19万元已计入相应期间损益。本次药品上市申请未获批准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药品研发及审批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风险。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