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完善;药品挂网价格管理

国办:完善药品挂网价格管理

国务院办公厅4月14日发布《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完善药品挂网价格管理。加快建设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监督一体化的省级医药采购平台。供应给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应在省级医药采购平台挂网挂价,新上市药品按首发价格挂网,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谈判和竞价医保药品按协议价格挂网,其他药品由上市许可持有人按照挂网规则和药品差比价规则合理确定挂网价格,完善挂网价格动态调整制度。优化挂网规则,推动参比制剂、通用名药体现合理价格梯度,促进不同企业生产的同通用名药品价格相对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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