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年级均实施春秋假,其中九年级因临近中考且暑假较长,只安排秋假,不安排春假。每年设置春假、秋假各一次,原则上每次3天,安排在每学期期中前后。2026年首次春假为4月16日、17日、20日,与双休日(4月18日、19日)连休,形成5天连休期;此后每年春假安排在4月左右,与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连休。秋假一般安排在11月,与双休日连休。具体安排由市教育局结合实际提前公布。
春秋假占用的教学时间,通过统筹利用日常机动教学时间等方式补回,确保每学期教学时间总量不变、国家规定教学任务全面完成,不得因春秋假而增减课程课时。假期期间,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布置作业,不得组织线上或线下授课、补习、考试,或变相集体补课。同时,严肃查处春秋假期间面向中小学生的违规学科类培训活动。
鼓励各机关事业单位所属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场馆资源在春秋假期间保持日间开放、不闭馆;各类场馆、景区、研学基地等按规定对未成年人减免费用,鼓励扩大优惠力度。人社部门和工会组织应引导用人单位采取弹性休假、错峰休假等措施,推动带薪休假与学生春秋假有效衔接。对家庭照护困难学生及农村留守儿童,各县区要发挥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作用,统筹社会资源提供公益托管服务;社会托管无法满足需求的,由学校兜底。幼儿园可参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