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措施

浙江证监局:对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4月7日,浙江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该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一、部分产品具有通道业务特征,主动管理不足,部分投资决策由他人作出。二、委托不具备基金投资顾问资质的第三方提供投资建议。三、委托不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第三方从事资金募集活动。四、部分产品在大宗交易减持股票时,未根据相关规定向大宗交易实际受让方明确相关股份性质。五、内控制度不健全,部分产品存在自买自卖股票的异常交易行为。六、从事与私募基金无关的业务,向其他公司介绍客户资源。七、部分产品在部分交易日的投资范围不符合合同约定。八、未严格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程序。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