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乐股份;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高乐股份: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高乐股份4月3日公告,公司于今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朱俭勇、彭瀚祺、马少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存在治理问题,包括未经全体董事同意且距会议不足2日的情况下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未召集主持会议的情况下召开会议并通过有关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方案、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时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但仍通过相关议案、新任董事会秘书尚未正式聘任时安排非董事会秘书筹备会议、未披露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发表的独立意见等问题,导致公司披露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不真实、不准确。此外,公司违反诚信查询义务,聘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时未按规定查询拟聘任人员的诚信档案。公司董事长朱俭勇、总经理彭瀚祺、时任董事会秘书马少滨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朱俭勇、彭瀚祺、马少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