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森美;四川证监局;内控制度执行缺陷;警示函

富森美:因内控制度执行缺陷等,四川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

富森美4月3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存在部分业务内控制度执行存在缺陷、个别财务核算及报表列示存在不规范等问题。公司董事长刘兵、总经理刘义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副董事长刘云华、副总经理兼董秘张凤术分别对两项内控管理与执行问题负有责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鸿对财务核算及报表列示问题负有责任。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刘兵、刘云华、刘义、张凤术、王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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