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公告,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资格与监督管理规定》《大连商品交易所集团交割库资格与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黄大豆1号指定交割仓库放弃资格
同意中央储备粮敦化直属库有限公司、中央储备粮绥棱直属库有限公司、中储粮(呼伦贝尔)储备有限公司放弃黄大豆1号指定仓库资格。
二、设立黄大豆1号指定交割仓库
设立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为黄大豆1号集团交割库总部,其分库为中央储备粮敦化直属库有限公司、中央储备粮绥棱直属库有限公司、中储粮(呼伦贝尔)储备有限公司、中央储备粮北安直属库有限公司、中央储备粮拜泉直属库有限公司。
上述事项自即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