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副秘书长蔡明;被公诉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副秘书长蔡明被公诉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蔡明(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固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蔡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固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蔡明利用担任盐池县委书记,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局长),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宁夏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自治区政协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机关党组副书记、办公厅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离职后利用原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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