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兴股份;董事苏启文;危险驾驶罪;刑事处罚

洪兴股份:董事苏启文犯危险驾驶罪受到刑事处罚

洪兴股份3月30日晚间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苏启文的通知,依据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苏启文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缓刑考验期自2026年3月17日起至2026年6月16日止),并处罚金三千元。截至目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一切正常。公司董事苏启文就此事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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