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提示,2025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进入关键阶段,监管发现有的上市公司在短期内频繁更换年报审计机构,特别是临近年报披露截止日变更审计机构,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年报审计项目,对资源和专业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存在一定的审计风险。协会提示承接相关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在执行审计时要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职业怀疑态度,严格执行执业准则,重点关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是强化质量管理。频繁更换审计机构可能预示着财务报表存在更高的重大错报风险,应实施更有针对性的风险评估程序,充分考虑相关职业道德要求、管理层和治理层(如适用)的诚信状况、业务风险以及是否具备执行业务必要的时间和资源,审慎作出承接与保持的决策,不应追求市场份额而承接超出自身胜任能力的项目。分派具有适当专业胜任能力的审计团队,确保执行业务必要的时间和资源。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要求,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始终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不得因任何利害关系影响职业判断。加强项目组内部复核和项目质量复核。
二是重视前后任注册会计师沟通。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前任注册会计师就上市公司管理层诚信情况,前任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存在的意见分歧,前任注册会计师向被审计单位治理层通报的管理层舞弊、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以及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等事项进行沟通,并在审计底稿中记录。必要时,可以征求上市公司和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同意,查阅其以前年度审计工作底稿。
三是关注期初余额审计。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评估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并考虑在审计报告中进行适当反映,并确定期初余额是否存在对本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错报。如果获取的审计证据表明期初余额存在可能对本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错报,应当实施适合具体情况的追加的审计程序,以确定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关注以前年度会计政策的恰当性与一致性,与期初余额相关的会计政策是否在本期得到一贯运用,或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否已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作出恰当的会计处理和适当的列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