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尔特;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安徽证监局;责令改正;警示函

司尔特:因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安徽证监局责令公司改正并对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

司尔特3月27日公告,公司于3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公司存在违规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向关联方违规拆借资金且信息披露不准确、定期报告披露不准确、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不完善等问题。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宣城东晨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相关责任人员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另行处理。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