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泰汽车;深交所;监管函

众泰汽车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3月27日,深交所向众泰汽车下发一则监管函。监管函显示,根据众泰汽车重整计划安排,公司应分别于2023年12月21日、2024年12月21 日 、2025年12月21日 、2026年12月21日偿还重整留债本金的10%、20%、30%、40%。2025年12月21日,众泰汽车及子公司新增到期未偿还债务本金合计6946.11万元,公司直至2026年1月27日才披露上述事项。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7.7.7条应当及时披露其他重大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李立忠、时任总经理韩必文、时任董事会秘书王伊安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深交所要求众泰汽车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