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警方;梅姨案件;侦办细节;现阶段;不公布照片

广州警方披露“梅姨”案件侦办细节:现阶段不会公布其照片

现在网上流传的一些所谓的“梅姨”的照片,都不是她本人。
广州警方;梅姨案件;侦办细节;现阶段;不公布照片

图片来源:界面图库

涉及多名儿童被拐卖案件的“梅姨”已经落网。2026年3月23日,广州警方在央视节目中披露了“梅姨案”侦办经过,并表示她的长相已发生很大变化,现在网上流传的一些所谓的“梅姨”的照片,都不是她本人。

此前在3月21日,广州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经警方不懈努力,“张维平等人拐卖儿童案”取得重大进展,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女)落网,其即为该案关键人物“梅姨”。近期,专案组将嫌疑人谢某某抓获。经审讯,谢某某对其贩卖儿童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嫌疑人谢某某已被警方依法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梅姨”被广为人知,源于申军良儿子申聪等系列儿童被拐卖案。

界面新闻此前报道,2005年的一天,申军良在广州增城一家公司务工,正在做饭的妻子突然被闯入家中的人贩子捆绑住,眼睁睁地看着不满周岁的儿子申聪被抢走。2016年3月,当时抢走申聪的5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被抓获。2018年12月2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判处张维平、周容平死刑,陈寿碧有期徒刑十年,另两名涉案人员杨朝平和刘正洪被判处无期徒刑。2021年12月1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决维持了对5名人贩子的定罪量刑。

据警方介绍,“梅姨”这一称呼最早出现在2017年初。当时据张维平供述,其曾在2003年至2005年间拐卖9个儿童,均通过一名被称为“梅姨”的女子介绍和联系转卖,并支付对方介绍费。申聪被拐案一审判决书显示,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张维平通过“梅姨”介绍,将从广州、惠州等地拐来的男童,先后卖往广东紫金县等地,每次非法获利1万多元。

然而,根据张维平的供述,广州警方核实了提到的增城某条街、麻将馆等线索,对可能符合条件的户籍人口、外来人口、暂住人口进行了排查,但最终没有证据能够直接证明“梅姨”是否存在。

此前,“梅姨”的新旧两版模拟画像曾刷屏网络,网上还多次传出其在某地出现或落网的消息,但均被警方辟谣。

2019年11月18日,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官方微博曾发布消息称,网络上流传的广东增城被拐9名儿童案件嫌疑人“梅姨”的第二张画像非官方公布信息,梅姨是否存在,长相如何,暂无其他证据印证。2020年3月,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副局长李光日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称,目前还没直接证据表明人贩子“梅姨”的存在或不存在,关于“梅姨”的信息仅来自于张维平的供述。

3月23日,央视《法治在线》栏目报道介绍,从2003年第一起儿童被拐案发生,到主犯张维平落网,梅姨始终像一团迷雾,笼罩在这起案件的上空。有人说她根本不存在,只是张维平编造的谎言;有人说她早已逃往境外,再难追查。但警方从未放弃。多年来,专案组民警的足迹遍布全国。

报道称,2023年,主犯张维平等人被依法执行死刑,警方始终没有放弃对“梅姨”的追查。民警们深知,如果不将“梅姨”抓获归案,这起案件就始终留有遗憾,那些被拐儿童背后的家庭也难以真正走出阴影。从案发至今,专案组历经多次人员更迭,但追捕“梅姨”的脚步从未停歇。报道介绍,按照“不查清不放过,不核实不罢休”的原则,专案组民警采取“内紧外松”的策略,多年来坚持走访调查、公布模拟画像并广泛征集线索。

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分局副局长饶庆欣表示,“内紧外松”这简短的四个字,背后是专案组民警无数个日夜的坚守。一方面,他们在内部紧锣密鼓地开展侦查工作,对每一条线索都穷追不舍;另一方面,他们对外保持低调,不轻易暴露侦查方向,以免打草惊蛇。正是这种张弛有度的侦查策略,为最终成功抓获谢某某创造了有利条件。

2025年,在公安部指导、外省公安机关的支持下,专案组发现一位名叫谢某某的女子,其特征与“梅姨”高度吻合。经进一步核实,谢某某正是“梅姨”。

“梅姨”到底长什么样?跟此前公布的画像像不像?报道介绍,从增城警方2017年首次公布“梅姨”模拟画像,到如今嫌疑人落网,多年过去,“梅姨”的长相已发生很大变化。民警告诉记者,现在网上流传的一些所谓“梅姨”的照片,都不是她本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现阶段,警方不会对外公布“梅姨”的照片。

日前,在得知“梅姨”被抓的消息后,曾长期参与寻子行动的被拐儿童家长孙海洋向界面新闻表示,这一进展在被拐孩子父母群体中引发强烈反响,梅姨被抓后可能会供出新的线索,“对那些还没找到孩子的家长来说,他们更是看到了希望”。

孙海洋回忆,早在2016年至2017年间,他曾多次前往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相关村落进行走访调查,并接触到与“梅姨”有过接触的人员,“包括与其共同生活过两年的‘临时丈夫’,对方也仅知道她使用过‘潘冬梅’这一化名,并不掌握其真实身份,这也是案件长期侦破困难的重要原因之一。”

“梅姨”将面临何种法律后果?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岳屾山对红星新闻表示,“梅姨”涉嫌拐卖儿童罪。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梅姨”贩卖儿童的行为符合本罪的行为要件,视情节可能面临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最高可能被判处死刑。

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表示,刑法明确规定,拐卖儿童三人以上,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本案中,已查实通过“梅姨”中转贩卖的儿童多达9名,远超“三人以上”的加重处罚门槛;其行为直接导致多个家庭支离破碎,父母半生寻子、家破人散,社会危害性极大,完全符合“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标准。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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